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甘泉铁路南起神华包神铁路万水泉南站,经包头市,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前旗、乌拉特中旗,至中蒙边境中方口岸甘其毛都, 线路全长367公里,为国家Ⅰ级单线电气化铁路,其中:包头市境内56公里,巴彦淖尔市境内311公里。建成后的甘泉铁路与神华集团公司既有的包神、神朔、朔黄铁路、黄骅港互联互通,形成了神华路港联网联运的新格局。2011年,列为神华集团公司“十大”重点工程之一的甘泉铁路建设项目于4月1日开始铺轨,6月底金泉至甘其毛都口岸完成铺架,8月底金泉至甘其毛都口岸段开通临管运营,是铁路建设史上建设速度快、电气化程度高的一条专线铁路。2012年9月15日,甘泉铁路全线铺通。大佘太牧场位于乌拉特前旗东北方向的查尔斯太山脚下,距旗政府西山嘴镇62公里,距包头市100公里,场部与大佘太镇相毗邻。场部到前旗、中旗、包头、临河交通便利,通讯快捷。牧场与前旗、中旗、五个乡镇接壤。前旗到小佘太、石哈河的公路横贯牧场。牧场占地面积33.6万亩,下设4个农牧业分场,总人口1240人。全场以牧业为主,大小牲畜3.8万(头)只,其中公有山羊1.36万只。有水浇地近万亩,林地1800亩,以山榆为主的林木覆盖率为0.5%。